托運人在托運貨物聲明保價并支付保價費,如發生貨物丟失及損壞時,承運人會按如下規則賠償; 貨物全部丟失,按貨物聲明價值賠償; 貨物部分損毀或丟失,按聲明價值和損失比例賠償,最高不超過聲明價值; 聲明價值高于實際價值,按實際價值賠償。 如未做保價,按貨運單所附條款進行賠償。